2008年8月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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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主贪小利虚开发票获刑   
范宝华 童正明

  本报讯 8月4日,经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李伟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、缓刑4年,并处罚金20万元。
  李伟群办有一家物资有限公司,主要经营进出口业务。2005年9月,李伟群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:“只需5%的手续费就能得到可抵扣17%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”。见有利可图,李伟群联系上了发来短信的张海波,并于当年9月至次年6月间,虚开7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,共计税款金额129670.78元,用于其公司抵扣进项税金。(范宝华 童正明)